教育整顿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七)

时间:2021-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教育整顿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七)

 
 
01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结评估程序:

 

采取单位自评、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复评、省级指导组验收、省级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核准的方式,评估教育整顿实际成效。



02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责任落实:

 

市县(市区)两级地方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市县(市区)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承担直接责任,地方各级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编制、财政、人社、信访、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承担协同责任。


03
党的性质:

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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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四史”是指:

 

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05
党史怎么学:

 

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