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对周某某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0-04-30  作者:  新闻来源:

  4月30日,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9项罪名,对省扫黑办督办的周某某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向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2005年以来,被告人周某某逐步建立起以其本人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刘某某、易某某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张某某、谢某等四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李某、黄某等五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犯罪组织一方面通过利用其社会恶名、影响力,以先行霸占工地、阻工等惯用手段强揽工程,另一方面安排组织成员通过打砸同行公司以排挤竞争对手。至案发,被告人周某某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其社会恶名、影响力,通过使用暴力方法、套路手段,强揽工程,强占工地等手段承揽渣土工程项目共计50余个,工程造价金额累计2.4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