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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透视大民生 治理展现“法与情”

时间:2022-05-17  作者:  新闻来源:
 小案透视大民生 治理现“法与情”

  --湘潭市检察机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综述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针对市域社会治理的痛点难点积极作为,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检察力量积极推进源头治理,力促社会和谐。

  “少捕慎诉慎押”,传递法律威严和温情

  岳塘区的老屠夫言某某,在不知道私自屠宰生猪售卖可能触犯法律的情况下,为生计重操旧业。因买卖诚信,邻里熟悉且方便,生意火爆,累计销售金额达11万余元。在区农业农村局一次统一执法行动中被查获,线索移送到公安被刑事立案。岳塘区检察院在得知情况后,多次到案发地走访调查,认为这属于“熟人小本经营”,有天然的邻里监督制约机制,当事人无主观恶性。

  小案不能简单机械办理,更不能一诉了之,承办检察官“送案下乡”,将检察听证会开到了村里的黄桃园,经过检察官释法说理,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对言某某作不起诉决定。

  有相同遭遇的还有雨湖区的农民刘某某,因自家菜园蔬菜经常被鸟啄食,于是装了捕鸟网拦住“贪吃”的鸟儿,但此举致使8只野生鸟类死亡,被巡逻的民警查获。经林业主管部门认定,刘某某架设的丝网属于狩猎禁用工具。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将刘某某非法狩猎案移送雨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雨湖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刘某某年逾七旬,文化程度较低,对禁猎相关规定缺乏了解,为了保护其赖以生存的农作物架设了捕鸟网,区别于一般的破坏性手段狩猎、或者猎食野生动物的行为,且仅猎获较少的本地常见鸟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较轻,情节显著轻微,同意公安机关撤回起诉,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接到决定书的那一刻,悬在当事人心头的石头落了地,也坚定了守法的决心。

  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减少对立面,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通过这种小案的办理,推动在社会上形成共同的执法司法理念。

  检察建议靶向发力,建功社会综合治理

  雨湖区检察院从办理一起开设赌场案件入手,将近3年辖区内所有赌博类案件进行分类总结,找准症结,“靶向治疗”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通过制发检察建议防范和遏制赌博风气的滋生蔓延,通过与其他职能部门联动,跟踪问效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达到“办理一案、制发一件、解决一片”的效果。雨湖区检察院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回访时,社区居民纷纷表示明显遏制赌博风气,社区环境得到优化改善。

  湘潭县检察院在走访政协委员过程中接到反映,称湘潭县道X004吴大线易俗河镇上马段交通事故多发且经常堵车,给沿路的村民群众造成诸多不便,坑洼的道路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阻碍了群众的平安出行。县检察院立即展开调查,后经湖南省检察院批准,县检察院向湘潭县交通运输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制定施工设计方案,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该路面的沥青混凝土铺设,过往车辆已恢复正常通行。

  湘潭市检察院到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助力安全生产,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用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能动司法,延伸社会综合治理,用高效检察履职助力“平安湘潭”“法治湘潭”建设。

  把民生小案(事)办到老百姓心坎里

  湘乡市栗山镇的唐某因邻居谭某家地势远远高于自己家,致使下雨天雨水都流向了自己院子,积水囤积给唐某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谭某又打了一口井,井盖更是高出地面不少,给唐家引来更多污水。为此双方多次爆发矛盾,82岁的唐某颤颤巍巍地向湘乡市检察院反映并寻求帮助。湘乡市检察院多次到实地走访了解情况,发挥自身优势融入情理法多角度开展释法说理,和镇政府、司法所、村委多方会商,明确责任分工。最终,在检察院的协调下,邻里双方达成和解意愿,“恼人”的井盖被移除,多年矛盾也趋于缓和。

  韶山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经村、乡、法院多次处理仍未得到解决的多年亲情纠纷民事监督案件,获得听证员的称赞。经过前期扎实的释法说理和因势利导工作,韶山市检察院拿出最有利于当事人的方案,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当事人举行公开听证,最终实现姐弟和解,十几年的恩怨得以消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小案件事关大民生。全市检察机关在小案办理中,不仅仅止步于程序处理,更关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把每个案件都办到老百姓的心坎里,把社会矛盾消解在萌芽阶段,用“枫桥经验”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市检察院为明确责任确保推进取得实效出台《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举行公开听证作出不起诉决定11件,发出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10件,为湘潭市域社会治理展现检察智慧和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