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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湘潭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共湘潭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

时间:2022-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5月10日,湘潭市委常委会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共湘潭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及《全市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会议方案》。

  会议指出,党中央第一次专门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出台意见,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省委也专门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切实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不断推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与建设,全力推动平安湘潭、法治湘潭建设。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正确方向。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不断提升监督能力。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守好社会和谐稳定的司法防线,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更大力度服务保障“四区一地一圈一强”建设。要切实服务中心大局。检察系统要结合“心连心走基层、面对面解难题”活动,充分发挥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这一职能作用,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责,全力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在各个领域办好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要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入推进“护企安民”系列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涉企“挂案”和积案清理,加快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要共同营造良好氛围。市委政法委要切实发挥统揽协调作用,建立完善与监察监督相协调的联动配合机制,自觉接受和支持法律监督,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检察系统要进一步强化班子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共同服务保障湘潭高质量发展。

 

  《实施办法》共四个部分:依法能动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加强组织保障,助推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其中《贯彻落实<中共湘潭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责任清单》,分解了92项具体任务,明确了落实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