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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殿堂的检察蓝——罗青检察长进党校

时间:2022-05-09  作者:  新闻来源: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凝聚法律监督共识,57日上午,湘潭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青走进湘潭市委党校,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专题授课。市委党校2022年春季学期处干班、青干、科干班共计160余名学员参加

  

  如何理解《意见》出台的背景、内容及特点?

  罗青指出,《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健全完善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途径,是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的有力举措。他对《意见》出台的背景进行了鞭辟入里的解读,并以独特视角用“定位、定向、定调、定责、定规”十个字总结概括了《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介绍了《实施意见》的特点。

  

  如何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罗青认为,必须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的司法理念、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必须抓好“几大重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公益诉讼检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如何正确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罗青认为,必须处理好“四大关系”:维稳与维权的关系、秩序与活力的关系、德治与法治的关系、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罗青表示,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离不开各方面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希望各位学员更加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坚决贯彻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更加主动支持、配合、监督检察工作,共同助力湘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整场讲座上接“天线”,下接“地气”,既有高屋建瓴,也有鲜活案例;既有理论深度,也有实践锐度;既有法治视角,也有为民情怀;既有智者的风趣,也有儒者的仁爱。近3小时的讲座,全场座无虚席,气氛热烈,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讲座深刻认识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坚定法治信仰、锻造法治能力、涵养法治情怀,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湘潭、法治湘潭中走在前、作表率,为加快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