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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湘潭市公安局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

时间:2022-01-05  作者:  新闻来源:

  12月23日上午,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湘潭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在湘潭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举行。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罗青,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劲松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彭德清主持仪式。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文忠宣读了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通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钟晋解读了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

  

吴劲松同志强调: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是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设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体制的需要,也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升的需要,公安、检察两家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二是抓实机制落地。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公检法之间“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基本原则,为规范司法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凝聚共识的基础上,要不断加大督导推进力度,推动机制落实落地。三是坚持合作共赢。法是国之重器,政法机关是执法之公器、司法之利器,要进一步推进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权、检察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完善,增强社会风险治理能力,使刑事执法司法最大程度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罗青同志强调:在市检察院的主导下,在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湘潭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这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强化司法执法监督的重大举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标志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公安、检察“大控方”格局迈出了坚实一步,将使公安、检察配合更加有效,监督制约更加有力,司法公信力得到极大改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定位主要是引导侦查、繁简分流、保护履职、侦查监督。发挥三个功能:一是把难案办好;二是把“小案”办快;三是把监督做实。完善五项机制:一是数据信息双向共享机制;二是督办落实机制;三是定期会商机制;四是案件评析机制;五是同堂培训机制。最后,他希望在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的共同努力下,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平台,涵养共同理念、共同情怀、共同目标,实现共同把关、共同担责、共同负责、共同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各县市区检察院和公安(分)局也于当日同步举行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