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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星 | 刘星:当学习表率,做业务楷模

时间:2021-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每周一星 | 刘星:当学习表率,做业务楷模

 

刘星,现任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从检期间,她曾先后荣获 “湖南省第四届十佳公诉人”、湘潭市“青年岗位能手”、“湖南省检察机关第一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

竞赛十佳标兵”、“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十佳标兵”、“湘潭市最美女职工”、“湘潭市直机关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曾两次被湘潭市人民检察院记三等

功、一次被岳塘区人民政府记三等功,2016年7月被评为湘潭市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当选为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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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立场坚定 思想觉悟高
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理论,时刻注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坚定的政治立场。2016年7月被评为湘潭市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当选为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后,她认真履行党代表工作职责,深入社区接待人民群众,讲好微党课,带头传达中央、省、市的惠民政策和重大部署。她积极列席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开展社会调研,参与党内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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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岗位职责 工作积极有为

 

她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创造性开展工作。2016年7月进入湘潭市院工作后,共办理一审、二审抗诉、上诉案件、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案件等共计100余件,办理了多起无罪改判有罪抗诉案件,所在科室抗诉工作年年位居全省前列;参与指导湘潭市公诉团队备赛湖南省检察院公诉人团体论辩赛,组织全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挂职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期间认真履行分管领导职责,抓好刑事案件审查批捕、起诉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规范执法,进一步提升干警办案素质,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表现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以及各政法单位的高度评价。改革后任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她时刻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大力组织开展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积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体现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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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能力过硬 作风勤勉踏实


她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法学功底扎实,业务能力过硬。2011年8月,在全省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获得“湖南省十佳公诉人”称号。2015年7月,在湖南省检察机关第一届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刘星在45名参赛选手中以答辩第一名、综合第五名的成绩脱颖而出,获得“湖南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并代表湖南省检察机关参加全国比赛。同年10月,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在湖北武汉举行。经过综合业务知识测试、法律文书制作、业务答辩三个环节的激烈竞赛,刘星以答辩第二名、综合第八名的优异成绩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十佳标兵”称号。因业务能力突出,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抽调参加全国刑事执行巡视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