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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季度湘潭检察机关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

时间:2024-04-11  作者:  新闻来源:

2024年第一季度,湘潭检察机关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相关要求,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67件。其中,市检察院填报29件,基层检察院填报138件,分别占比17.4%、82.6%。

一、从记录报告的数量来看,一月记录报告56件,二月记录报告51件,三月记录报告60件,记录报告数量总体平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检察机关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永远在路上,检察人员对记录报告有利于监督约束和保护自己的理念更加认同,落实“有问必录、逢问必录”更加严格自觉。

二、从记录报告的内容来看,为各方面向检察人员陈述案情、反映情况、了解案(事)件进展,希望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秉公办案,无填报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的情形。体现了司法环境持续好转,同时也反映出检察机关要更加注重办案质效。

三、从记录报告的对象来看,非检察人员被记录填报160件,占比95.8%;检察人员被记录填报7件,占比4.2%。检察机关内部人员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干扰秉公办案等顽疾逐步得到遏制,广大检察人员更加注重廉洁司法、公正办案。

下一步,湘潭检察机关将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党组关于“紧盯‘三个规定’落实等重点环节,一体推进‘三不腐’,锻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的要求,切实担负起落实“三个规定”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