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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

时间:2020-1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市检察院召开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印发的《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促进重大案件的侦查讯问规范进行, 12月11日下午,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湘潭市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书勤主持,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相关负责人及2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第四检察部主任曾奕介绍起草《实施办法》的背景、原则和过程,并就该《实施办法》征求参会人员意见建议。对于市检察院牵头起草《实施办法》,大家表示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也展示了检察机关的担当和作为。随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结合办案实际,围绕《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案件范围、核查启动时间、沟通衔接方式、文书制作及移送、核查时限、核查结果的处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反复磋商。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曹海平提出,一是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决定的贯彻落实;二是对于符合重大案件范畴的核查工作要做到无例外、无死角;三是责任单位要以制定《实施办法》为契机,强化交流协作,凝聚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

最后,副检察长钟晋指出,制定该《实施办法》是贯彻落实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动司法程序正义的有效举措;市检察院要进一步深化认识、认真研究,合理吸收此次座谈会的意见建议,出台更趋完善的《实施办

下一步,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将根据座谈会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联合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共同会签该《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