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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6-01-08  作者:  新闻来源: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12 日在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雷振湘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7584个,15个案件被评为省级以上典型案例、优秀案件27个集体、43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1等工作得到市委肯定。党建工作、检察“大管理”2生态绿心保护、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未成年人保护等机制经验做法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推介。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强化政治担当、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引导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构建四级联动学习机制,出台《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八条意见》,不断夯实思想政治根基。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作风建设新气象新成效为高质效检察履职提供有力保障。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3次。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市委巡察整改评估获评“好”等次。深化“伟人故里检徽红”党建品牌3矩阵建设,探索构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双向赋能新体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奏响湘潭检察奋进新时代主旋律。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的要求融入检察监督、案件办理的各环节,为巩固党的执政根基贡献检察力量。

二、发挥检察职能,筑牢高水平安全法治屏障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批捕犯罪嫌疑人863人、起诉2252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与国家安全机关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破解“套路贷”黑恶犯罪工作经验获省检察院推介。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67人。“4.14”投毒杀人案依法提前介入构建严密的证据体系,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死刑,有力震慑犯罪、安定人心。

深入推进网络依法治理。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538人。办结一批重大跨境电诈案件,推动“7.17”缅北电诈专案63人顺利判决。岳塘区检察院办理龙某某等人电信诈骗系列案,依法追捕追诉13人,3名主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1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标本兼治促进社会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醉驾依法治理,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犯罪459人,起诉365人,同比分别下降32.8%和17.23%。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5.32%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做好履职办案“后半篇文章”,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6份,2份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十大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以“小切口”推动全市医学证明文件“大治理”,助力平安医院建设,得到中央十三部委通报表扬。

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收到群众信访830件,“七日内”告知率、“三个月”结果回复率均为100%,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涉检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中央第三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等专项工作,实质性办结化解信访案件117件,既解“法结,又化“心结”。

三、强化检察担当,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运用法治力量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7人。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清结涉企挂案14件,纠正涉企违法查、扣、冻案件13件湘潭县检察院办理聂某某等人虚开发票案依法监督退还违规扣押企业资金1039.8万元。韶山市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纠正“小过重罚”,依法监督一行政处罚从罚款6万元降到0.3万元。依法惩治企业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腐败犯罪,起诉25人。办理某供水有限公司、某实业集团等内部员工侵占企业财产案,推动行业整顿净化。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以高质效知识产权检察履职服务高水平科技创新打造“莲城智护”知识产权保护品牌4,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起诉55人。在《哪吒之魔童闹海》电影热映之时,翟某某等7人未经授权,非法制售假“哪吒”手办玩具,严重侵犯我市企业知识产权,岳塘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推进“刑、民事、行政责同追。

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会同湘潭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湘潭分行完善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协同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4人。办理“盛大金禧”湘潭分公司非法集资案,起诉44人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工作全力推进“中湘锦桥”案件办理,批捕10人。加强反洗钱协作,办理全省首例恐怖活动犯罪中的洗钱犯罪,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介。

服务保障绿色发展。深入开展保护长江流域专项行动,起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6人。持续推进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专项行动,针对绿心周边地区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污染环境问题,雨湖区检察院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建筑垃圾50余吨。开展整治机动车维修及其废机油脱管漏管专项行动,督促行政机关对全市汽修店进行检查,整改22家备案144家普法培训690家,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2人,起诉36人,其中厅局级2人、县处级13人。协同惩治重点领域腐败,起诉校园餐、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涉企执法服务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职务犯罪16人,移送线索21条首次办理最高检交办涉中管干部跨境腐败系列案2名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直接立案侦查。

四、做实检察为民,增进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用心守护群众身边安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9人。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5,办理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2件。推动开展全市社区团购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督促8网格仓、56个自提点完成整改。湘潭县检察院针对执业药师“人证分离”乱象,督促119家问题药店完成整改。开展二次供水专项监督,保护群众饮用水安全。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3人,办理安全生产类公益诉讼案件18湘乡市检察院推动沪昆铁路沿线700米防护设施补建到位,筑牢“生命护栏”。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扎实开展“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三年行动”6,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9人。依法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惩治、教育、感化、挽救,起诉未成年人犯罪53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13人,送专门学校矫治教育7人。联合市妇联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获省妇联推介。8岁女童遭父亲期家暴致轻伤二级,雨湖区检察院在依法打击的同时,推动抚养权变更。制发督促监护令40份,49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942名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开展入职查询。

加强劳动者和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支持农民工提起讨薪维权民事诉讼30件,追索欠薪53万余元。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对19名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湘乡市检察院筛查280家企业482条招聘信息,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就业性别歧视长效监管机制,助力4名女性从“求职碰壁”到“同工同酬”。七旬老人罗某某被骗挂名5家公司法人,因公司行政违法被处罚,致使个人财产被执行划扣,岳塘区检察院监督撤销行政处罚,支持起诉帮助老人涤除法人代表身份构建“司法主导+政府协作+社会参与”协同救助格局对因案致困的65名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军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7件。湘乡市检察通过民事执行监督,解决拖欠军属长达11债务韶山市检察院、岳塘区检察院督促相关部门未保障退役军人优待权益问题进行整改。针对曹凯烈士墓岱钧烈士墓管护缺失问题,推动相关部门修缮维护,捍卫英烈荣光。

五、加强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设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强化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建设。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37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09件。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12人、追加起诉25人。加强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全面审查,依法不批捕533人、不起诉81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36件。推动刑事执行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深度融合,提出监督意见189,移送违规违法线索7件8人。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57

做优民事检察监督。办理民事检察案件278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件。对民事审判活动、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35件。针对民事诉讼打假官司问题,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件。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对近3年420件民事执行案件开展专项调研,与法院建立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与协作机制,共同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湘乡市检察院办理孙某某民事执行监督案,监督撤销错误的执行裁定,实现百万房产执行回转。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检察案件711件。对行政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行政审判活动、行政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3件。依法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5件。依法规范开展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反向衔接7,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246人,湘潭县检察院办理的颜某某行刑反向衔接案入选全省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优秀案例。协同推进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案件7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推动出台市级层面“人大+府检联动”机制8,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深化检察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74件,民事公益诉讼28件。注重在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出检察建议128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9.13%。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未落实公益保护责任的,依法提起诉讼12件,100%得到裁判支持。针对人大代表反映韶山青年水库建筑垃圾堆放问题,检察机关落实代表建议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转化机制9,以“双向转化”推动监督合力、治理效能双提升。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高效廉洁行使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11名员额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综合运用评议结果,确保整改到位。深入学习贯彻《代表法》,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高质量办结2件代表建议,落实好人大代表考察、调研时提出的54条意见建议。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案件评查、听庭评议等活动180余人次保证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邀请各级政协委员参与调研、公开听证等活动68人次。认真办理政协提案4件。畅通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渠道,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积极加以改进。

真诚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372件次。对拟不起诉、信访申诉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273件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受理律师阅卷申请869件次。深化检务公开,常态化开展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七、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全力推进“四责”协同,定期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展党风廉政建设会商。深入推进“强作风纪律 锻政法铁军”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自查,实现政治督察全覆盖。明晰各类检察人员职权职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市检察机关记录填报441件。持续推进“潭检莲韵”清廉机关品牌10建设,让清正廉洁成为常态、干净干事蔚然成风。

深化检察改革和理论研究。制定细化检察改革任务216项。持续深化检察官助理分阶段培养,率先在全省规范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出庭有关权限和程序。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意见》,司法救助实务研究工作入选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提名课程。与湘潭大学法学学部签订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最高检批准立项数位居市州院首位。

全力强化队伍综合素能。大力弘扬争先创优,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全面履职、奋勇争先在全省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10个“业务标兵”湘潭占据2席;在全省公诉人业务竞赛中,全市检察机关共取得七个奖项,1名干警夺魁,创历史佳绩;在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中,1名干警获得能手称号;在全省未检业务竞赛中,4名参赛选手全员获奖。

着力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一体抓实“三个管理”11,贯通推进党务、政务、业务管理的全方位、全覆盖,形成各项管理制度5类15个,明确71项工作标准,推行“正负面清单”评价体系,管理效能充分显现,办案质效明显提升,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介。

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开展走找想促“三听三问”活动,做实为基层减负,解决制约基层发展的重难点问题26个。开展同堂培训、业务竞赛等活动12场次,推动基层检察院优势互补、发展共进。基层检察院实现“文明单位”全覆盖,市检察院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2025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发展进步,靠的是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市监委和政法单位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精准性和贡献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科技赋能司法办案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检察职业保障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紧紧围绕“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战略部署,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大政方针在检察环节不折不扣落实。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相融互促。

二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积极融入国家安全体系,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检察职责。扎实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法律监督和司法办案力度,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活动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检察信访法治化。

三是以法治力量依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决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加强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的法律监督,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护航绿色发展。做实做优涉农检察,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四是做实人民群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以检察履职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加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障。依法保护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强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障。依法维护英雄烈士、军人军属等权益。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五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维护司法公正公信。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深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着力监督纠正应立不立等突出问题。加强虚假诉讼监督,推动完善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协同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行刑双向衔接。依法加强对司法裁判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全面审查。持续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加快数字检察建设步伐,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六是持之以恒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体加强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检察改革,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检察履职体系。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检体系,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面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夯实基层基础,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上,全检察机关将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附注

一、数据统计时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二、相关用语说明

1.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2025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专项监督聚焦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通过监督涉企案件立案、强制措施适用、审判执行等重点环节,纠治违法办案行为,惩治相关职务犯罪,同时完善制度机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检察“大管理”: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主要发挥宏观管理的领导作用,把握检察工作发展的方向、全局、重点;业务部门和检察官主要发挥自我管理的基础作用,通过案件管理来落实质量管理、促进业务管理;案管部门主要发挥业务管理的枢纽作用,通过业务管理来推动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检务督察、政工等部门主要发挥协同管理作用。实现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3.“伟人故里检徽红”党建品牌:以“忠诚、崇法、图强”为核心,创新赤胆忠心、血脉红心、正义公心、为民初心、清正廉心“五心”融合实践路径。寓意湘潭检察在党的旗帜下依法履职,赓续红色基因,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4.“莲城智护”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市检察院指导岳塘区检察院打造的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品牌。自2025年4月开始,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由该院管辖,旨在整合检察资源,聚焦打假治劣、守护核心技术、护航本土品牌等知识产权保护,通过集中办案、协同联动、源头防范等举措,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犯罪,护航区域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

5.“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治理,2025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

6.“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三年行动”2024年9月,省委、省政府下发《湖南省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三年行动方案》,自2024年10月至2027年10月,开展为期三年的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行动。

7.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反向衔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后,相关行政违法行为仍需依法接受行政处罚的机制。

8.“人大+府检联动”机制:整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检察院监督职能,建立人大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检察监督的贯通融合机制,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闭环,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督整体效能。

9.代表建议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转化机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通过案件化办理,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后,借助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合力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实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

10.“潭检莲韵”清廉机关品牌:以“莲”为核心意象,树立清廉坐标,淬炼绝对忠诚、纯洁可靠的政治本色,把握公正审慎、谦抑平和的职业操守,涵养胸怀坦荡、专注本职的人格修养;而“韵”体现境界追求,着力构建潜移默化、生态清新的实践体系,推动清廉建设融入日常、化风成俗。

11.“三个管理”:最高检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切实、真正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调整到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