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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12-30  作者:  新闻来源: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2月29日在湘潭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6607件,同比上升34.6%27个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案件,15个集体和4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利剑护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等工作得到市委肯定,诉源治理、打击虚假诉讼、反洗钱、智慧案管、“三个规定”落实等受到最高检和省检察院推介。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全市检察机关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系列学习宣讲活动,引导检察干警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锚定“打造赓续红色血脉示范检察院”目标,传承“红色检察”基因,坚定“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想信念。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力配合市委开展法律监督督查,推动解决执法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31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力维护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融合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通过司法办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坚持服务大局,助力湘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始终保持对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89人,起诉2983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起诉217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31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859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38人。王某某故意杀害4人案,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3天完成批捕起诉,依法提出死刑量刑建议,有力震慑了犯罪。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成立涉企检察办公室,深入了解企业想要什么、司法能做什么,出台检察助力企业发展的二十条1务实举措。严厉打击涉企刑事犯罪,起诉职务侵占、强买强卖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34人。

积极推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67人,追赃挽损2500余万元。湘乡市检察院、雨湖区检察院、湘潭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了福星、德寿等系列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选派熟悉金融、法律的检察官参加工作专班,综合运用“四大检察”2助推政府债务化解。从严打击洗钱犯罪,与人民银行建立反洗钱金融情报会商合作机制,落实“一案双查”3,强化部门联动,湘潭市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加大对洗钱犯罪的追诉力度,经验做法被全省推广。

协力推进清廉湘潭建设。完善与纪检监察办案衔接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打击投融资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斗争,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436人,经审查决定逮捕3132人,起诉3639人(含积案)。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6人。依法对阳卫国、陈书山、陈卫文、彭建平等大案要案提起公诉。依法从严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妨碍司法公正职务犯罪4,自行立案侦查22人。

三、坚持司法为民,以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

将心比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5制度,接收群众来信来访986件,均在“七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三个月”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回复率100%。件件回复不是目的,案结事了才是根本。坚持重大信访案件检察长亲自接访、带案下访、包案息访,两级院领导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110件,办结率98.2%。深入开展信访积案清理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省、市交办的15个案件已全部办结。化解矛盾既要用心用情,更要勇于纠错。陈某某因推倒围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心生不服反复上访,市检察院主动纠正基层院错误指控,依法提出再审抗诉,建议改判无罪。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批准逮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73人,起诉65人,同比分别上升231.8%96.9%。认真评查、反向审视近五年来全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处理情况,决定重新立案侦查8件,对23名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建立“四个一律”6办案机制,强化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监督把关。李某某猥亵儿童案,湘乡市检察院从侦审两端发力,对侦查机关未移送强奸罪依法追诉,对法院未认定强奸罪依法抗诉,李某某终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零懈怠,对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不捕69人、不诉35人、附条件不起诉61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质效居全省第一。推动司法保护与其它五大保护7同频共振。全市23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27场次,受众6000余人次。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受到团中央、团省委、省妇联的肯定推介。

从严惩治养老诈骗犯罪。起诉涉养老诈骗犯罪932人,挽回损失700余万元。绝不让那些昧着良心向老年人养老钱伸手的诈骗犯罪分子逃脱法律的严惩。湖南德寿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依托公寓养老服务实施诈骗,致70余名被害人血本无归,侦查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移送起诉,湘潭县检察院改变定性以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依法提出从重量刑建议,主犯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结合办案对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监管漏洞等制发检察建议4份,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制作“养老诈骗花式套路”微视频,深入社区、乡村、街头宣讲100余场次,受众1万余人,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

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2件,向88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25.1万元,同比增加2.5倍。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依法向农村地区47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7.5万元。持续实施“检爱”计划,为8家庭困难学生申请长期助学金20余万元。在全省率先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联合妇联携手推进困难妇女儿童群体救助工作,让弱势群体感受到更多司法关怀。

四、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切实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构建配合有效、制约有力的监督格局。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0件、撤案28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93件次;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追捕18人、追诉3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2件,法院已审结18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3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提出检察建议107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监管执法和刑罚执行提出书面监督意见510份,实现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全覆盖,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122人,监督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罪犯6人。接受最高检对市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巡回检察,促进监管执法和派驻检察水平同步提升。

切实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办结各类民事监督案件200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结果提请、提出抗诉和再审建议118件,法院采纳103件。纠正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844件,“田某某申请执行监督案”检察建议获评最高检优秀法律文书。开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专项监督,支持起诉430件,为农民工追索薪酬410余万元。加大打击虚假诉讼力度,核查虚假诉讼线索104条、办结40件。夏某某等人通过伪造购销合同、销售出库单等材料,捏造山东黄河公司拖欠其货款的事实并诉至法院,黄河公司在历次诉讼中均遭败诉,最终被执行1500余万元。检察机关发现案件疑点后,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对夏某某等人提起公诉,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夏某某等主要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00余万元国有财产被全部追回。

切实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办结各类行政监督案件985件,监督纠正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752件。2007年成某某遭“邹某”骗婚,婚姻登记后“人财两空”。成某某提起离婚诉讼,被告知邹某系被冒名、不存在与邹某“离婚”问题,成某某只能撤诉;后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婚姻登记,又因超过5年诉讼期限不能立案。湘潭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向民政部门发出注销原婚姻登记的检察建议,解决了困扰成某某长达十五年“婚”离不掉、婚结不成的困境。开展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专项监督,推动一批无需继续执行的社会抚养费案件结案处理,依法帮助665名超生户摘掉了“老赖”帽子。

切实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5件,同比上升72.9%。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6份,回复404份,诉前整改率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已判决12件,法院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开展“守护水府庙”专项活动,办理非法围垦、水环境污染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3件,恢复水域面积260亩。开展校园危化品专项监督,雨湖区检察院协同相关部门处置校园实验室废弃的300余种危化品3.6吨,共同守护校园安全。加强“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监督追缴耕地占用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820余万元。开展老旧小区“飞线充电”专项监督,办理电动车违规充电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湘潭市、湘潭县检察机关通过办理督促整治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系列案,与行政机关建立“监管员+检察官”协作机制,推动农村集贸市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五周年“好机制”。

五、坚持诉源治理,以能动履职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8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同时,对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不捕572人、不诉1153人,同比分别上升11.54%82.15%。持续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捕后可不继续羁押的,依法变更强制措施76人,诉前羁押率从2021年的45.47%降至今年的33.33%。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办理案件2841件,适用率87.7%,量刑建议采纳率97.08%,一审服判率97.12%,促使3546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

积极推动治罪与治理相结合。汇总分析司法数据、典型案例,围绕校园安全、金融监管、网络治理、安全生产、新业态犯罪等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7件,推动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市检察院对2019年以来的28起命案进行深入剖析,提出21条针对性防控措施,获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相关建议正在推动落实。

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发挥典型案例昭彰正义、匡正风气的作用。对肖某某在网络上诋毁、侮辱袁隆平院士的行为依法提起公诉,昭示英雄名誉不容侵害。协同退役军人事务局推动烈士散葬墓修复保护22名烈士集体“归队”、魂归故里,倡导全社会尊崇英烈、铭记功勋。监督持续跟进不放松,王某某绑架杀害儿童潜逃21年终被缉拿归案,宣示正义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言某某私自屠宰生猪构成非法经营罪,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彰显法律不是写在纸上冰冷冷的法条,法网亦柔情。

六、坚持强基固本,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持续压紧压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一活动”“一行动”,大力弘扬“三牛四干”精神,持续整肃机关作风。强化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抓实清廉机关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0,全面落实“有问必录”,全市检察机关记录填报743件,人均填报数居全省第一。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督,查处违纪违法干警7名。出台履职保护机制,为2被失实举报的检察官澄清正名。

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召开全市员额检察官大会,树立正面激励、反面鞭策的导向,杜绝躺平、防止内卷,激发司法办案主体的动力和活力。构建“导师带新人”“大案练兵”“同堂培训”、技能竞赛等实用实战培训模式,与湘潭大学合作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开展优秀案件、优秀法律文书和优秀检察建议评选,举办“潭检讲堂”12期、实战化练兵35次,市检察院代表队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团体论辩赛第二名,2名选手荣获全省十佳辩手称号。

切实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年”“基层建设深化年”活动,建立党组周一例会制度,试行市院领导联系指导基层院机制,压实“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作用。组建业务专家“轻骑队”,为基层干警提供“点餐式”业务指导。加强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全市两级检察院网络安全建设替代升级。新建12309检察服务大厅,进一步优化办公办案用房功能布局。注重检察宣传,湘潭检察办案故事被中央主流媒体深度宣传报道90余次。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培育了一批具有湘潭辨识度的特色亮点工作。岳塘区检察院获评全省“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基层检察院”;韶山市检察院获评全省第一批基层检察院建设先进典型;雨湖区检察院获评全省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称号。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一年来,我们全面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检察实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报告专项工作29次。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全市23名检察官接受评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互动216人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政协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邀请参加听庭评议、公开听证等活动131人次。聘请民主监督员6名,促进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同频共振。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召开法检党组联席会议,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调卷审查,提高审查起诉质量。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依法慎重审查。强化职业共同体意识,充分听取和尊重律师意见,依法维护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发布程序性信息3747条、重要案件信息60条,公开法律文书460份。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345件,组织检察听证332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湘潭检察工作整体上仍处于转理念、强基础、振作风、提能力的阶段,还存在跟不上、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理念需持续更新,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全局意识未能入脑入心;二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法律监督效果与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期待还存在不少差距;四是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人才难进与人才难留并存,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整体滞后,干部动力不足不想为、能力不足不会为的现象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在党的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更加自觉地筑牢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之魂。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观点、立场、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体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坚决贯彻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

二是更加有为地护航湘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对接“四区一地一圈一强”战略,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扰乱投资秩序、妨害项目推进等各类犯罪,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全力支持科技创新。

三是更加扎实地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湘潭建设。依法严惩极端暴力犯罪,严惩毒品犯罪,严惩涉养老诈骗犯罪,严惩电信网络犯罪,严惩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四是更加坚定地秉持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全面落实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虚假诉讼、徇私枉法、诉判不一、超标的查封、纸面服刑等司法领域的顽瘴痼疾。抓实最高检对湘潭市看守所巡回检察、省委法律监督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履行“4+9”法定领域11职责,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建设。深化检察大数据战略,推动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五是更加清醒地锻造过硬潭检铁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三个规定”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 “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着力提升检察干警的专业素养、职业操守和司法良知。积极配合人常委会大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以更加主动、坦诚、开放的姿态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加快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奋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湘潭作出检察机关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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