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会议第153D48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10-16  作者:  新闻来源: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会议第153D48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国祥、王莹代表

您于2019116日提出的关于检察机关应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不作为提起公益诉讼的建议(153D484号)我院已经收悉。市院党组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公益诉讼工作。现将该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153D484号建议内容概要

代表在建议中提出:环保志愿者在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中,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但是常常遇到以下情况:1、设置的举报电话有时无人接听;2、举报电话接听人对举报情况不属于该单位的,不承担首接责任转给相关部门,而是简单回复“不是我们管的事”,一推了之;3、接到举报电话后不去落实查处,有的同类问题举报数次都没有查处到位;4、极个别的举报接待人甚至将举报人信息泄给被举报人,致使举报人收到威胁。建议检察机关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不作为的行为,以“案件化”方式发出检察建议,如行政机关仍不履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为方便社会各界举报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作为不力行为,建议设立接待举报的微信和电话。

代表提出的上述建议切合当前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现实需要,也体现了人大代表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代表的建议为我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检察机关落实代表建议情况

1.明确责任,迅速行动。225日,市检察院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重点处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潭常办20193号)后,院党组明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建军为责任领导,民行科为责任科室,负责办理好该建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重点代表建议的意见4个“百分之百”的要求,315日,陈建军副检察长带领公益诉讼专班的同志一起走访了王国祥、王莹两位代表,当面听取代表意见。41日,陈建军副检察长又带领民行科干警向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唐亦政主任委员等领导汇报了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

2.有的放矢,督促落实。针对代表提出的环保志愿者在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中,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无门的问题,市检察院已派员与市生态环境局、雨湖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反应相关问题并了解情况,要求其加强对12369平台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答复称,12369举报平台的管理目前存在以下困难:112369举报电话没有配置专门的人员和车辆,现已提交了增加夜间巡查大队人员编制的方案,尚未通过。目前通过白天安排专人值班,晚上电话值班的方式实现24小时畅通,尽力保证及时接听,及时办理;2、各部门职能职责不明确。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城市油烟、道路扬尘等属于城管部门职责,噪声污染属于住建部门职责,环保部门在处理相关问题时由于没有行政处罚权,致使整改效果不明显;312369接到举报电话后,一般由市生态环境局派单给县(市)区生态分局实行属地办理,并由分局直接反馈给投诉人,因此派单上一般会注明举报人相关信息,不存在其他故意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的情况;4、举报人的举报内容有时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往往夹带部分个人利益诉求,因此生态环境局无法解决。针对以上情况,为促使代表建议落实到位,市检察院商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两名人大代表于927日组织召开了座谈会。王国祥代表、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主管副检察长陈建军以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魏伟,湘乡、湘潭县、岳塘、韶山、高新区分局局长等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监察支队队长李山红重申了12369平台管理存在的上述问题,同时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检讨,生态环境部门确实存在责任心欠缺,资源整合不到位的情况,当即要求两级环保部门加强责任意识,积极整改。市生态环境局魏书记对人大代表的建议以及市检察院的监督与协调表达了感谢,并作出表态:112369举报电话24小时保证有人接听;2、认真组织12369接线人员的培训工作。3、保证所有投诉电话均有回复;4、举报者信息泄露的问题决不允许发生。市检察院陈建军副检察长做了总结发言,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尽快整改落实,勇于接受监督,提高人民满意度。

3. 畅通渠道,加强宣传。环保志愿者在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中,发现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拨打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热线或进入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官网“网上举报”窗口等多种方式向检察机关反映相关情况。65日第48个世界环境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参加了“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场发放了数百份公益诉讼宣传手册,并于当日录制了“湘潭检察·检察官说”公益诉讼专题电视节目。顺应自媒体发展趋势,正与有关专业技术部门对接,拟在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举报端口。近期,我们将召开湘乡市公益诉讼工作典型经验推介暨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将湘乡模式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打造检察公益诉讼 “湘潭样板”。

4.多方联系,信息共享。加强与环保协会、河长办、乡镇政府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认真甄别线索,积极开展调查,并及时反馈核实的情况,利用市政府牵头建立公益诉讼联系会议制度,构建线索发现、联合调查、解决问题、信息反馈的综合治理体系。

5.抓好专项,强化监督。以专项工作为抓手,加大监督力度。2019年,结合我市《2019年度涟水河流域水质达标综合整治方案》的部署,市检察院开展了涟水河流域水质达标综合整治专项监督活动。湘乡市院与湘乡市卫生健康局、环保局联合开展了医疗废物倾倒污染环境专项监督活动。湘潭县院、雨湖区院积极开展生猪养殖场违法排污污染环境专项检察监督活动。韶山市院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6.回顾总结,凸显实效。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将公益诉讼落到实处。今年4月以来,全市两级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通过采取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对2018年发出的136份检察建议所涉426件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全面检查审视,对相关部门落实检察建议情况进行回访。各院对照2018年度本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清单,一件一件检查审视,一件一件回访调查。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不作为的行为,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仍不履职的,检察机关将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目前,湘乡市自然资源局、湘乡市林业局对湘乡万顺采石场采矿过程中违法用地、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不依法履职,已作为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报请省院审批。市检察院办理的支持环保协会起诉的湘乡金石锰矿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已于916日开庭。

7. 狠抓队伍,提升素质。一是利用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之机,配齐配强人员,促进民行工作和公益诉讼两项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迈进。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初步确定为公益诉讼部门配置2个办案组,即2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2名书记员。二是坚持学习研讨机制。应用好“检答网”,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的学习和研讨,适时组织业务讲座和实务培训,提升办案能力。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紧贴办案需求,通过以案代训方式帮助业务骨干迅速成长。

今后,全市检察机关将主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树立审慎、谦抑、善意的司法理念,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要求,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大胆创新,细化措施,力争在全省树立公益诉讼“湘潭样板”

  特此答复,衷心感谢人大代表对公益诉讼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201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