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会议第153D31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会议第153D31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国祥等4位代表:

  您们于2019116日提出的《检察机关加强民行监督工作的建议》(153D317已收悉。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民行监督工作五个方面的建议。院对该建议非常重视,明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建军同志为责任领导,民行科为责任科室,在限期内办结答复。现将该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自觉服务大局,推进民行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我们着重加强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对不服生效民事裁判案件的办理力度,基层院将继续加大对执行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的办理力度,确保均衡办理各类案件。对错误裁判的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以及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要及时审查,依法监督,确保司法公正。联合司法局、法院分别开展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专项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以此推动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规范化管理。

二、深化一体化办案机制,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

这几年,市检察院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尚未建立机制,没有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今年,我们将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黑恶势力强迫交易、高利放贷、“套路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等加强法律监督。市检察院拟成立打击虚假诉讼协调中心,由民行、侦监、公诉、职务犯罪检察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虚假诉讼的线索甄别、统一管理、集中研判,建立刑民一体化的内部协作机制。同时,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作用,民行部门成立虚假诉讼监督检察官办案组,由市检察院张加军、雨湖区院周旭红、岳塘区院陈嘉伟3名同志组成,加大全市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的督办、交办及指导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虚假诉讼。争取人大、政法委的支持,积极推动出台湘潭市公检法司联合打击虚假诉讼的相关文件

三、健全机构机制,提高监督刚性和水平

一是设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专家委员会。聘请专家学者, 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律师,人大监司委、法工委中有法律背景的同志,政法委从事执法监督工作的同志,司法局熟悉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的同志为专家委员会成员,借助“外脑”帮助检察机关提升民事行政检察专业能力。二是建立和完善检察建议刚性化机制,定期向党委、人大报告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三是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对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积极与法院办案人员、主管院领导沟通,争取将建议与意见全部落到实处。四是探索建立监督结果运用与司法人员惩戒的衔接机制。针对当事人涉嫌虚假诉讼的刑事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告知本院侦监部门及时跟进监督;对于司法工作人员涉嫌的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等14个罪名的行为,及时移送职务犯罪检察部办理;对于其他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委、市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将线索移送监察委。五是针对民事案件背后暴露出的单位不作为问题,与其主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促使健全行业规范,堵塞管理漏洞。

四、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检察宣传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释法说理工作。不但在文书制作中增加释法说理的部分,并且在接待当事人的同时做好释法说理的工作,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邀请相关人员参加,让更多的人了解检察工作,做检察机关的宣传员。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运用各类媒体资源深度宣传典型案例,重点宣传和解成功、息诉罢访的案例。三是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方式,广泛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宣传工作,努力让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家喻户晓。

五、强化学习培训,建设专业化民行检察队伍

进一步加强民行检察队伍建设,选好配强民事行政检察力量,通过岗位练兵、专题讲座、分类培训的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升民行干警的业务能力,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坚持每周半日集中学习制度,充分运用“检答网”,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学习、研讨交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每个基层院每年必须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呈报一件优案。联合检务督查室开展全市民行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评查出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坚持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有效结合,树立审慎、谦抑、善意的司法理念,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

特此答复,衷心感谢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民行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20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