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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

时间:2024-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第六检察部。负责办理向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省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和复查案件。承办下级检察院相关工作和问题的请示,负责对下级检察院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