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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犯罪检察

时间:2024-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普通犯罪检察

普通犯罪检察职能由第一检察部负责,工作职能为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三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