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工作部署,我院决定组成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于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开展第四轮韶山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区矫正对象及亲属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1.巡回检察期间约见检察组工作人员;
2.拨打全国检察服务热线:12309;
3.使用微信扫描下方“码上察”二维码反映问题。
不属于巡回检察受理范围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由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或有关单位处理。巡回检察受理时间截止至2026年4月24日。
特此公告。

(码上察)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