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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 处置的公示

时间:2025-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根据《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湘财资〔2017〕17号)、《湖南省省以下法院 检察院国有资产省级统一管理实施办法》(湘财资〔2019〕1号)、《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湘财资〔2018〕21号)、《湖南省省以下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湘检计2019〕12号、《湖南省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湘管发202551有关规定,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拟对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其中,固定资产356件、无形资产0件。资产原值共计1208253.8元,已到达报废年限,经鉴定无维修价值,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现将该批资产处置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1212-20251218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计财部反映。

联系人:刘思思,联系电话:0731-84732056;邮箱:hnsjcyjcb@163.com。

申报单位监督部门联系人:方应,电话:0731-58514645;邮箱:xtsjcyjwdcb@163.com。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