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来信来访接待室位于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河东大道26号(原长潭路26号)。2014年,我院为提高信访接待工作质效,方便群众办理查询、咨询、递交申控材料等业务,临时建设大门面向红旗路的两层楼,建筑面积 229平方米。
来信来访接待室在建设之初未取得建设许可证,属临时建筑,无法办理产权证。此建筑物在我院土地红线范围内,我院拥有其所有权,特此公告。
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