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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概况

时间:2020-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1951年10月28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检察机构问题的指示和《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始建湘潭县人民检察署。1953年5月,按照中共湖南省委指示,撤销县署。1954年9月24日,湘潭市人民检察署成立。1954年12月9日,改成湘潭市人民检察院。1974年,取消人民检察制度。1978年7月,重新组建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现有编制103人,设办公室(新闻办公室),第一检察部(普通犯罪检察),第二检察部(重大犯罪检察),第三检察部(经济和职务犯罪检察),第四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第五检察部(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检察),第六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第七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第八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技术部,计划财务装备部,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队)、政治部内设干部科和宣传教育科,机关党委,市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

多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忠诚履职,在扫黑除恶、公益诉讼、队伍建设、群众工作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推广;执法质量名列全省前列;文明创建、业务竞赛成效显著。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等荣誉。队伍中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中国优秀检察官”“全国十佳公诉人”“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湖南省检察职业道德标兵”等一大批先进人物。